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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培训场地和集训场地的通知

2019-01-29 浏览次数:475次

各团体会员:

    为了更好地举办省跆协的各类培训活动,并更好地开展广东省大众跆拳道队、广东省大众青少年跆拳道队的集训工作,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,帮助各会员单位提高教练员和学员的水平,现公开面向全省征集培训场地和集训场地,具体事宜如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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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培训场地和训练场地的需求

 1、场地面积需求。单个场馆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,无柱或少柱为佳。可以是专用跆拳道训练场馆,也可以是临时可用于跆拳道培训活动的场馆(如中小型体育馆、篮球馆、羽毛球馆等)。

2、使用时间需求。培训场地一般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之间,用于举办省跆协的各类培训活动。训练场地一般使用时间为寒暑假、节假日或周末时间。

3、场地配套需求。一是场馆内或周边有会议室或课室用于上理论课、开会、考试为佳,也可以在周边酒店租用。二是场馆周边的酒店能够集中安排60—150人的食宿为佳。

4、场地费用需求。能够免费或成本价提供使用最佳,亦可协助省跆协租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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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助提供场地的回馈


1、授予名誉。凡为省跆协提供场地或协助省跆协租用场地的会员单位,该场地一经使用,将在省跆协年度大会上由省跆协授予该会员单位201X年—201X年(一般两年)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培训基地(或训练基地)称号。

2、技术回馈。凡为省跆协提供场地或协助省跆协租用场地的会员单位,该场地用于培训,则为该会员单位提供若干免费或优惠名额的参与机会。该场地用于训练,则为该会员单位提供若干名跟随训练的学员名额,并安排高水平培训师免费为该会员单位的优秀学员上1—2节训练课。

3、发展回馈。凡为省跆协提供场地或协助省跆协租用场地的会员单位,可在参与省跆协的各类活动和事务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,根据具体活动和事务再酌情确定。

推荐联系方式

    希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推荐培训场地或集训场地,如有推荐,请将场地图片、小视频、尺寸参数等资料发送给省跆协工作号,或邮件发送到981816024@qq.com,也可电话联系省跆协潘老师:020—87555088。如有必要,省跆协将派专员或工作组实地考察。

特此通知。

广东省跆拳道协会

2018年10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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